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 年乡村文化体育示范活动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 年乡村文化体育示范活动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:
根据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6 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渝农发〔 2026 〕 20 号)相关要求,结合我区巴渝文化底蕴和农业农村实际,充分办好我区乡村文化体育活动,决定开展 “2026 年乡村文化体育示范活动奖补”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申报组织
请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(以下简称“各镇街”)编制申报方案,积极申报。
二、项目申报要求
(一)举办村跑、村舞、“村 BA”、村乒、村排、村歌、村晚、村厨、村艺等一批“村字号”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。
(二)资金主要用于:乡村文化体育示范活动场地布置、宣传物料制作、活动举办产生的食宿费用、配套的农产品展示展 销、品牌推广等活动支出,适当用于活动的场地基础设施和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改扩建等。
三、补助原则
(一)财政补助资金实行“先建后补”,项目完成经区农业农村委按程序验收后进行拨付。
(二)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、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项目无关的支出,严禁列支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。
四、完成时限
区农业农村委项目资金计划文件下达后,完成时间不得晚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。
五、申报程序
(一)申报。项目申报单位须编制申报方案(详见附件 1 )。
(二)审核。经初选后将符合条件的对象,经组织专家评审审定。
(三)公示。将通过审定的对象在重庆市永川政府网上公示,充分接受社会监督。
六、材料报送
(一)报送方式。申报材料通过渝快政报送至永川区农业农村委熊琴;申报材料应包括:申报方案、项目申报汇总表。
(二)报送时间。即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止,逾期视为无效。
附件: 1. 重庆市永川区 2026 年乡村文化体育示范活动项目申报方案
2.2026 年项目汇总表
- 项目评审表
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
2026 年 4 月 3 日
(联系人:熊琴;联系电话: 15683125586 )


附件 1
重庆市永川区2026 年乡村文化体育示范活动项目申报方案
项目名称:
项目实施单位:
通讯地址:
邮政编码:
联 系 人: 职务/职称:
办公电话: 手机:
项目主管部门: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
联 系 人: 职务/职称:
办公电话: 手机:
填制日期: 年 月
一、工作开展情况
二、项目任务计划
(一)项目任务来由(背景)。
(二)建设地点及规模。
(三)项目内容(分项具体说明,既要有定性表述,又要有定量数据)。
(四)建设进度。
(五)管理措施。
(六)项目绩效目标(群众满意度)。
(七)其他。
三、资金投入概算
(一)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。
(二)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。
(三)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环节(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、补助标准和额度等)。
(四)其他。
四、组织保障措施

五、项目实施单位情况
(一)单位性质、隶属关系、职能(业务)范围。
(二)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。
(三)有无不良记录(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、行业通报批评、媒体曝光等)。
(四)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(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)。
六、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

附件 2
2026年项目汇总表
汇总单位(盖章): 单位:万元
| 序号 | 项目主管部门 | 项目 名称 | 项目实施单位 | 投资 总额 | 补助 金额 | 建设地点 | 建设内容 | 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| 绩效目标 | 备注 |
|---|
注:本表内容按照实施方案填写。

附件 3
项目评审表
| 评审类别 | 评审 内容 | 评审标准 | 评审 结果 | 备注 |
| 业务 评审 | 现有条件 |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| ||
| 业务目标 |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| |||
| 建设内容 |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,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| |||
| 财务 评审 |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| 1 、近 3 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; | ||
| 2 、有无不良记录(财政、审计、监察、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、行业通报批评、媒体曝光等)。 | ||||
| 财政支持环节 | 1 、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; | |||
| 2 、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; | ||||
| 3 、是否有明确的补助(补贴)标准; | ||||
| 4 、补助(补贴)标准确定是否合理。 | ||||
| 资金筹措 | 1 、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; | |||
| 2 、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; | ||||
| 评审结论 | (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) 评审组长(签字): 年 月 日 (评审专家组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) | |||
| 评审人员签字 | ||||
说明:评审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。评审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、财经类、工程类、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,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 60%。

附件下载:
关于开展2026年乡村文化体育示范活动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.doc